郭X所在的公司打着投资项目的幌子,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承诺高额收益,吸引了众多投资者。郭X作为公司的一员,参与其中,涉及的犯罪金额达600余万元。被抓后,郭X陷入了深深的困境,面临着法律的严惩。他和家属心急如焚,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在这个关键时刻,郭X的家属找到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陈晓伟律师。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在刑事犯罪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郭X,详细了解案件情况。通过与郭X的交流,陈律师了解到郭X所在公司的业务模式、郭X在公司的职位、参与的数额、对外宣传方式以及是否承诺返本付息等情况。在检察院阶段,陈律师阅卷后,整体掌握了案件情况,并再次和郭X核实数额问题。
到了法院审判阶段,陈晓伟律师制定了关键的辩护策略。他建议郭X退赔一定数额,争取从轻处罚。郭X和家属听从了律师的建议,在审判结束时退赔了15万元。陈律师提出了三点辩护意见:一是郭X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属于从犯;二是郭X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三是郭X积极退赔。这些辩护意见有理有据,为郭X的从轻处罚奠定了基础。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情节,对郭X从轻处罚。郭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叁拾万元。这个结果对于郭X来说,无疑是不幸中的万幸。
另一起案件中,2013年2月至2019年8月,郝XX先后作为XX所公司客户经理、团队经理等,参与公司吸收资金活动,涉及金额达55亿余元。2023年6月28日,郝XX在律师的建议下,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陈晓伟律师为郝XX制定了辩护策略,提出郝X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了部分违法所得等辩护意见。虽然“挂单”金额未从犯罪金额中扣除,但法院认定郝XX为从犯,最终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
第一,投资要谨慎,不要被高额收益迷惑,避免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陷阱。
第二,一旦涉及刑事案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
第三,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积极退赔,这些情节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在这两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陈晓伟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辩护经验,为郭X和郝XX制定了有效的辩护策略,抓住了案件的关键要点,帮助他们争取到了从轻处罚。在盈科律所执业多年的陈晓伟律师,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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