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谢某坐在办公室,手中紧紧握着那份立案通知,眉头紧锁。互联公司起诉动公司要求支付1380万元剩余款项及利息,这让动公司陷入了巨大的困境。谢某深知此案的严重性,经多方打听,找到了北京康达(厦门)律师事务所的李冰冰律师。李冰冰律师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百余件,尤其在处理涉及合同纠纷等案件上有着丰富的经验。
李冰冰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投入工作。他此前处理过一起相似的合同纠纷案件,当时也是通过深入挖掘证据才成功为当事人维权。此次面对动公司的案子,他首先注意到动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某与欧XX长达数年的微信聊天记录,这可能是本案的关键证据。他带领团队逐条梳理这些聊天记录,从中提取出合同签订过程、验收报告出具方式、款项支付模式、设备交付指令、汇票交付确认、对赌协议背景等关键信息,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有力地证明了合同系通谋虚伪意思表示。
在庭审过程中,李冰冰律师展现出了犀利的辩论能力。他从合同内容、验收报告、设备交付、催款时间等多个角度,向法庭展示合同履行的种种异常,佐证双方并无真实履约意图。同时,他申请追加欧XX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一方面可以查明案件事实,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动公司单方面陈述不被采信的风险。
互联公司上诉时提出“送达程序违法”的主张,李冰冰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论证欧XX长期居住在内地,法院可直接送达,且欧XX通过微信实际知晓案件进展,程序合法。
最终,一审判决认定涉案两份合同系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并无签订真实技术委托开发合同和销售合同的合意,合同无效;互联公司未能证明其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互联公司已收到138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驳回互联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互联公司负担。二审也驳回了互联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李冰冰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精准运用“通谋虚伪意思表示”规则,深度挖掘电子证据价值,有效应对程序抗辩,成功为当事人避免了1380万元的经济损失及相应的利息、诉讼费负担。他曾获“首届福建省青年律师脱口秀大赛优胜奖”,是北京康达(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还是律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项目重要成员,担任多地村居法律顾问,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值得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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