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被不起诉人A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A在明知他人取现资金系信息网络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受他人安排驾车搭载相关人员跨省多地银行取现,负责盯梢,非法获利几百元,涉案资金共计几万余元,涉及多名被害人被网络诈骗款项。A委托赵婧律师担任辩护人。
案件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此时律师面临着需要说服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客观约束。赵婧,2020年开始执业,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处理刑事辩护类案件。她围绕从犯地位、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犯罪情节轻微等核心要点,展开了一系列工作。她详细查阅了案件卷宗,梳理案件事实和证据,分析被不起诉人A在整个犯罪过程中的具体行为和作用。她通过与A沟通以及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确定A具有自首情节。同时,指导A全额退赃,并全程指导A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后,她向检察机关提交专业法律意见,申请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么做的理由是,从犯地位、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情节是法定、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通过全面梳理这些情节,可以构建完整的不起诉法律依据,形成有力的辩护逻辑。如果能够让检察机关认定这些情节,就有可能争取到不起诉决定,从而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认定,被不起诉人A的行为虽触犯刑法、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认定为从犯;案发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具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综合全案情节,其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被不起诉人A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A彻底免除刑事追诉,无案底留存。
本案成功争取不起诉决定的关键,在于赵婧律师精准挖掘量刑情节并构建完整辩护逻辑。这种方法围绕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制定辩护策略,为帮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涉网络犯罪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可复制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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