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律师的职责就是在法庭上唇枪舌剑,赢下官司。但广东晟桓律师事务所的黄晓阳律师却有着不同的看法。黄晓阳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0年,承办案件超1000件,在刑事辩护、行政执法、遗嘱继承等领域经验丰富,还担任着深圳“卫监直击”栏目特聘律师等多个职务。
在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郭某与被告孙某签订合同后,被告以房屋被查封为由不履行合同。被告辩称对房屋查封不知情,还提供证据称原告已知情。黄晓阳律师仔细研读合同资料,发现合同约定卖方对房屋真实性负责且保证无查封情况,从这一角度将房屋被查封问题归责于被告。同时,指出被告未积极解除查封以继续履行合同构成根本违约。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主张,判决解除合同,被告支付违约金35万余元。虽然胜诉了,但双方在整个过程中都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身心俱疲。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在一个买卖合同纠纷中,被告乙公司以原告甲公司迟延交货为由迟延付款,并反诉原告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黄晓阳律师经过对实际情况的了解和对案卷的反复研究,确定从甲公司交货的前提着手,指出乙公司提供物料不及时导致甲公司未能按时交货,且甲公司按合同约定对质量不合格货物进行了免费返修。最终,法院采纳了黄律师的辩护意见,为甲公司追回货款及迟延付款违约金。这个案子以调解结案,双方都对结果表示满意,避免了进一步的矛盾激化。
还有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检察院建议量刑五年至七年并处罚金10000至20000元。黄晓阳律师考虑到作无罪辩护可能性不大,决定作罪轻辩护。他从犯罪事实中当事人可能存在的从轻或者减轻的法定情节入手,多次与法官沟通。最终,法院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在黄晓阳律师看来,“赢”并不只是在法庭上获得胜诉判决。纠纷的存在必然伴随着解决纠纷的办法,他更注重为当事人找到最适合的解决方案,无论是胜诉、调解还是减轻处罚,只要能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是真正的“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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