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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上诉,律师多维度辩护未改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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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9 · 1389人看过
刑事犯罪辩护专业律师 万利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2年
律所: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810993535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664663415
案例展示:32个
律师优势:;专业过硬,服务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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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清远市重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被告人L某一审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L某不服上诉,万利律师提出证据存疑、信息数量与真实性认定有瑕疵、信息性质与主观目的应区分、量刑过重等辩护意见。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无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虽结果未改,但律师充分履职维护了当事人权益。
清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上诉,律师多维度辩护未改一审判决

被告人L某因经营装修、小程序业务,长期非法获取、存储、传输公民个人信息,被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一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L某手中只有被认定有罪的一审判决,面对海量信息证据,自己无力改变局面。20XX年,L某委托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万利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万利从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700余件,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刑事领域经验丰富。万利接手案件后,决定全面阅卷、核对电子数据鉴定意见、梳理信息来源与数量认定逻辑,寻找辩护突破口。

万利熟悉刑事诉讼二审程序规则,在紧张的二审准备时间内采取了非常规策略。一般律师可能会按常规思路进行辩护,但万利深入研究案件细节。他发现案涉海量信息存储的一体机电脑曾作为公司公共设备使用,多人可接触,信息原始来源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不能直接推定全部信息均由L某非法获取。而且一审仅对手机信息进行比对,未对一体机电脑内数十万条信息逐一核验,存在信息不完整、不真实、无法特定识别的情形,以部分比对推定全部数量,证据标准不足。此外,L某获取信息主要用于装修业务推广,无出售、牟利、实施电信诈骗等恶意,主观恶性较小;案涉部分信息不宜直接认定为高敏感财产信息与交易信息。同时,本案未造成信息大面积泄露、电信诈骗等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一审认定“情节特别严重”并判处四年有期徒刑,量刑畸重。

20XX年二审庭审中,万利围绕电子数据合法性、信息数量准确性、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展开充分质证与辩论。然而,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二审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未采纳辩护人上诉及辩护意见,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虽然判决结果未如所愿,但万利为当事人保留了后续可能的申诉权利。他告知当事人,若有新的证据或发现原判决存在重大错误,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诉。这一安排为当事人保留了最后的救济路径,也体现了律师在案件中的预防性动作,尽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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