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投资者遇证券虚假陈述损失,律师代理获法院支持成功获赔

投资者遇证券虚假陈述损失,律师代理获法院支持成功获赔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9 · 1093人看过
刑事犯罪辩护专业律师 徐晓律师 已认证
执业20年
律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0610996229
擅长领域:
咨询电话:13621630879
案例展示:73个
律师优势:;
更多>
导读:原告李XX因信赖上海XX公司披露信息购入股票,公司被查实虚假陈述致其受损索赔。被告辩称损失无因果关系拒赔。律师梳理交易记录、申请调取数据、委托损失核定,围绕核心争点发表意见。法院认定被告担责,判赔原告2160.79元,受理费50元被告负担。
投资者遇证券虚假陈述损失,律师代理获法院支持成功获赔

李XX作为个人投资者,他因信赖上海XX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揭露日之前购入该公司股票。之后却发现,被告在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自己因此遭受了投资损失。面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和强大的公司,李XX不知所措,处于明显的信息和证据劣势。

20XX年X月,李XX找到了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徐晓律师。徐晓律师自2006年执业至今,在证券投资者保护领域经验丰富,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他深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复杂性,涉案标的规模大、主体多元且牵连广泛,法律适用需跨多领域专业知识。徐晓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反应是全面梳理原告的交易记录,制定了详细的办案策略。

本案是XX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的平行案件,此前已有示范案件生效判决认定被告构成虚假陈述,并确定了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及基准价等关键事实。在紧张的办案过程中,徐晓律师熟悉证券诉讼的程序规则。他知道在这类案件中,准确的交易数据和损失核定至关重要。于是,他依法向法院申请依职权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调取原告完整的交易数据。按照常规代理,很多律师可能会让当事人自己去收集交易数据,这不仅困难重重,还可能导致数据不完整。而徐晓律师通过申请法院调取,确保了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他还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某大学金融研究院进行损失核定。在庭审中,围绕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损失计算方法等核心争点,徐晓律师发表了专业的代理意见。他的努力成功促使原被告双方对《证券投资者损失核定意见书》中记载的交易记录及核定结果均无异议,为后续判决奠定了扎实的事实基础。

上海金融法院经审理认为,应适用示范判决确立的标准,认定被告XX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与原告在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并持有至揭露日所受损失之间存在推定因果关系,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考虑到原告的部分损失可能受证券市场风险、个股风险等因素影响,已由专业机构在核定中予以合理剔除。最终判决:被告上海XX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李XX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2,160.79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

虽然本案已经取得胜诉判决,但徐晓律师也提醒当事人,后续还存在执行环节。若被告未按时履行赔偿义务,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申请强制执行。徐晓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已经考虑到了可能出现的情况,为当事人保留了进一步维权的权利,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辩护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