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诈骗案中,被告人A被公诉机关指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承接烟花爆竹运输业务之名,虚构货物被查处的事实,两次骗取他人烟花爆竹并销赃,涉案金额达140436元。陈娅雯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梳理案件证据、核实细节。她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明确了案件核心辩护方向。在庭审中,她围绕被告人的认罪态度、退赔谅解等关键情节展开针对性辩护,提出被告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全额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她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A适用非监禁刑,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
还有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是货运从业者,通过网络货运平台承接货物运输业务,虚构货物被执法部门查扣的事实,将承运货物非法占为己有并变卖,涉案金额十余万元。公诉机关以诈骗罪(数额巨大)提起公诉,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额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自愿认罪认罚。陈娅雯全面复盘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锚定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赔、被害人谅解、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较小、无再犯危险等核心从轻、从宽情节,构建完整的缓刑适用辩护体系,向法院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完全采纳辩护观点,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实现了重罪轻判、非监禁刑的最优结果。
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多名被告人明知电子产品系他人盗窃所得,仍大量收购并对外销售,涉案金额分别达数十万元、近十万元,作案次数多、涉案金额高,公诉机关认定三被告人均属“情节严重”,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各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陈娅雯针对各被告人的个体情节,差异化制定辩护策略,围绕坦白、全额退赃退赔、认罪认罚、主观恶性较低、初犯偶犯、悔罪态度良好等核心要点,逐项论证从轻处罚依据。最终,法院充分采纳辩护意见,对各被告人均判处三年左右有期徒刑的显著轻刑,大幅低于法定量刑起点。
陈娅雯常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诚信、卓越”的执业理念,在这些案件中,她正是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精准把握案件关键点,才为被告人制定出有效的辩护策略。在处理此类刑事案件时,关键在于深入了解案件事实,挖掘被告人的从轻、从宽情节,构建完整的辩护体系,同时根据不同案件和被告人的具体情况,制定差异化的辩护策略。这也是陈娅雯处理交叉案件的核心方法,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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