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诈骗案中,被告人A被公诉机关指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承接烟花爆竹运输业务之名,虚构货物被查处的事实,两次骗取他人烟花爆竹并销赃,涉案金额达140436元,公诉机关认为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一开始,当事人并没有意识到一些关键情节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被告人A虽然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额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自愿认罪认罚,但这些情节需要系统地梳理和呈现才能在法庭上发挥作用。
陈娅雯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仔细梳理案件证据、核实案件细节,明确了核心辩护方向。她围绕被告人的认罪态度、退赔谅解等关键情节展开针对性辩护。在证据补强方面,陈律师积极推动被告人与被害人的沟通协商,协助被告人完成140436元全额退赔事宜,促成两名被害人均出具谅解书。这些证据在庭审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庭审中,公诉机关可能会强调被告人诈骗数额巨大,应按照较重刑罚量刑。而陈律师则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精准、清晰地发表辩护意见。她指出被告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全额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通过层层递进的阐述,让法庭充分了解到被告人的可从轻处罚之处。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陈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A构成诈骗罪,但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社会危害后果,对其适用非监禁刑,判决被告人A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
陈娅雯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采用先全面阅卷梳理证据链,精准定位辩护核心要点的方法。接着围绕法定、酌定从宽情节收集和固定证据,如推动退赔和取得谅解书。在庭审中,熟练运用法律规定,清晰阐述辩护意见,让证据和情节在法庭上发挥最大作用,从而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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