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是一起跨市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的共同犯罪案件。被告人胡X受他人委托,在成都购入毒品并运送至四川某县,交付时被当场查获,涉案毒品净重52.39克。胡X有毒品犯罪前科,是累犯且属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案发后,胡X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还因患病被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执业从2019年至今的许青山律师接手此案,深知此类案件中累犯和毒品再犯的情节会让量刑面临极大挑战。
精准量刑辩护策略
许青山律师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系统的法学教育为他处理此案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他仔细查阅卷宗,翻到讯问笔录中胡X如实供述的部分,发现其坦白情节较为清晰。同时,对比了相关毒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结合胡X自愿认罪认罚、当庭认罪悔罪等情况,制定了从轻量刑的辩护策略。许青山律师在庭审中强调,虽然胡X有前科,但此次归案后表现良好,如实供述对案件侦破起到了积极作用,应考虑从轻处罚。
实现量刑平衡
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的许青山律师,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在法庭上与公诉机关据理力争。他指出,胡X的坦白和认罪认罚情节应在量刑中得到体现,不能仅仅因为是累犯和毒品再犯就忽视这些从轻因素。最终,法院综合全案事实与量刑情节,对胡X从轻量刑,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许青山律师通过精准的量刑辩护,在累犯和毒品再犯的不利情形下,实现了从轻处罚与量刑平衡,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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