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X,某机电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有殴打他人行政处罚记录,如今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羁押于大连市看守所。公诉机关指控他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严重。王XX到案后,其家属心急如焚,深知案件形势严峻,却又不知如何是好,在这一筹莫展之际,于2024年11月委托林岚青律师团队介入案件。
林岚青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500件,其中刑民交叉领域案件400余件,尤其擅长刑事案件,每年都有十余起无罪辩护成功案例。面对王XX的案件,林岚青深知此类案件的复杂性和挑战性,他第一时间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决定通过会见、阅卷及与办案机关沟通,全面了解案件细节。
距离案件开庭只剩20天,时间紧迫。第1天,林岚青团队完成委托手续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王XX,了解他对案件的看法和掌握的情况。第2天至第5天,团队成员仔细查阅了公诉机关提供的卷宗,对每一份证据进行分析研究,标记出关键信息和可能存在的问题。第6天,林岚青与办案机关取得联系,就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沟通,表达了团队的初步辩护思路。第7天至第10天,团队根据掌握的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制定了详细的辩护方案。决定协助王X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争取从宽处理;重点提出王XX具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全部退赃”“积极预交罚金”等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同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提高诉讼效率,体现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
第11天至第15天,林岚青团队积极与王XX及其家属沟通,解释辩护方案的内容和意义,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王XX家属按照律师的建议,积极退赃并预交罚金。第16天至第18天,林岚青在庭审前再次与法官进行沟通,详细阐述辩护观点和理由,争取法官的认可。第19天,庭审正式开始,林岚青在法庭上充分发表辩护意见,强调王XX的从轻情节和认罪悔罪态度。第20天,法院作出判决,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王XX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附加刑罚金人民币10000元(已缴纳),退缴的人民币27322.1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虽然王XX最终被判定有罪,但林岚青律师团队通过精准把握量刑情节,高效推进程序,为他争取到了较轻的刑罚,减少了羁押时间。目前,王XX正在服刑,林岚青告知其家属,若在服刑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或有申诉等需求,团队将继续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为当事人保留了后续的法律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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