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在淘宝网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剃须刀,销售金额达37.6万余元,被公诉机关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起诉。许某此前有犯罪前科,此次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属于累犯,面临从重处罚。许某在被查获时,案件证据较为明晰,他本人也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
20XX年,在许某被提起公诉后,王莉萍律师受宁波市XX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介入此案。王莉萍自2016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其中不乏刑事诉讼案件,在处理刑事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面对许某这种情况,王莉萍第一反应是从许某自身的情节入手,寻找能够从轻处罚的辩护点。
在法庭审理中,王莉萍律师熟悉刑事诉讼程序规则,深知在这类案件中,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情节是影响量刑的重要因素。她抓住时间节点,在庭审中积极为许某辩护。她指出,许某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好,并且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处罚。
普通代理可能只是按照常规流程进行辩护,而王莉萍律师采取了突出许某从轻情节的策略。在这个案件中,许某的累犯情节是不利因素,但王莉萍律师没有忽视许某坦白这一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并将其作为重点在法庭上提出。这种策略使得许某的从轻情节得到了法院的重视。
最终,法院认为王莉萍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合理,予以采纳。许某虽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九万元,但因其坦白情节获得了从轻处罚。不过,此案判决虽已作出,但许某若不服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王莉萍律师告知许某有上诉的权利,并表示会为其提供相应的法律支持,为许某保留了进一步争取权益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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