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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立什么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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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8976人看过
导读:征地补偿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由,国家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应该给予被征地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偿等等,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这些征地补偿往往得不到很好的妥善处理,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征地补偿纠纷,到法院起诉前要确定好案由。
征地补偿款立什么案由?

一、征地补偿款立什么案由?

征地补偿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由

按照最高法《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的规定,

一级案由为物权纠纷和债权纠纷;

二级案由相对应确定为用益物权组织和合同纠纷;

三级案由相对应确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二、征地补偿纠纷属于三级案由

1、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是指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成立及其归属和内容的发生的纠纷;

(2)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是指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定程序征收后,国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失地者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并由此而发生的纠纷。

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等5种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第8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承包或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丘等农村土地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等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的合同。

在我们国家不同的行为提起诉讼的话,他是需要有一定的案由的,如果没有案由,那么在法院当中进行诉讼活动都是比较困难的,比如说征收土地就属于三级案由,三加油当中就包括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当然,在这个大的案由之下还存在着一些小的具体方面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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