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背景
原告黄XX与被告马某某原本是同事。2024年9月,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让原告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他。原告出于信任,先后通过中信XX信用卡、武汉XX银行、南京XX、南银XX消费金融等渠道申请贷款,在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分多笔向被告转账交付借款,实际交付本金近6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98000元、期限36个月,但没有明确约定利息与违约责任。被告拿到借款后只零星还款,截至2025年5月,累计还款仅8万余元,剩余欠款一直拖欠。原告多次通过微信催款,被告都以贷款未获批为由拖延。
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争议点一: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原告认为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贷关系真实存在。被告未出庭答辩。法院经审理认定,虽然原被告借贷关系真实,但因款项来自金融机构套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涉借款合同无效。
争议点二:欠款金额的确定
原告主张按照2025年6月10日双方确认的549000元欠款金额,要求被告归还。法院结合原告实际还款、被告已偿还款项等事实,最终认定该欠款金额合理,支持了原告的主张。
争议点三:被告缺席审判的处理
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依法缺席审理。沈杰律师当庭完整提交证据,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明确原告实际出借金额、被告欠款数额,并协助原告依法变更诉讼请求,放弃重复利息主张,最大化提升诉求合理性与胜诉概率。法院依据沈杰律师提交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判决。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法律建议
在借贷关系中,千万不要轻易从金融机构贷款转借他人,这种行为可能导致借款合同无效。同时,在借款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重要条款,保留好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中,虽然借款合同因套贷被认定无效,但沈杰律师凭借专业能力,精准把握诉讼策略,帮助原告成功追回了54.9万元本息。沈杰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以来处理案件300余起。他拥有江苏大学法学背景,独特的跨学科背景赋予他远超传统法律从业者的优势。工学的严谨逻辑让他在复杂案件中能梳理关键脉络,管理学的系统思维助力他为当事人制定更具全局观的解决方案。正是多年的积累和专业的素养,让他在本案中找准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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