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老刑的上诉改判之路
老刑是南通某源案的从犯,也是该公司的高管。南通某源案是南通地区有较大影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老刑在任职期间参与公司融资业务,负责团队管理及业务推广。案发后,他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审法院认定老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系从犯,但鉴于涉案金额较大,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老刑当庭未上诉,判决书送达后,其家属经人介绍找到任筱雯律师时,距离上诉期届满仅剩两天。
争议焦点一:涉案金额是否准确
法院查明,一审认定的部分金额与老刑实际任职时间、管理范围不符,存在重复计算和归责过宽的问题。老刑家属一方主张老刑实际参与的吸存金额应予以核减。而检方认为一审认定的金额是准确的。法院最终认定,任筱雯律师通过逐笔核对,指出的一审认定金额问题合理,采信了老刑家属一方的理由,对老刑实际参与的吸存金额进行核减。因为证据显示确实存在金额计算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
争议焦点二:是否具备适用缓刑条件
老刑家属一方提出,老刑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一审认定的部分金额存疑,二审期间积极退赃,具备适用缓刑条件。检方则认为,虽然老刑有一些从轻情节,但鉴于犯罪性质和涉案金额,不一定符合缓刑条件。法院最终认定,老刑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因为老刑在二审期间积极退赃,且从犯地位明确,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情节综合起来,符合缓刑的适用标准。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任筱雯律师关于金额核减、从犯地位、积极退赃等辩护意见,对老刑改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老刑于判决后获释,在社区接受矫正。
抢夺案:老X的缓刑争取
老X是在南通某企业务工的外市人。2024年某日,他通过网络联系到卖Y女小X,谈定价格后见面。双方发生关系后,老X认为小X与网络照片差异较大,提出退还费用,小X拒绝。老X心生不满,趁小X不备,将其放在桌上价值8000元的苹果手机拿走,后离开现场。小X随即报警,公安机关调取监控锁定老X并将其抓获归案。
争议焦点一:是否构成抢夺罪
法院查明,老X趁人不备夺取手机的行为,已构成抢夺罪,涉案金额8000元,达到数额较大标准。老X一方主张自己只是想拿回费用,拿手机是一时冲动,不构成抢夺罪。检方则认为老X的行为完全符合抢夺罪的构成要件。法院最终认定老X构成抢夺罪。因为老X趁人不备夺取他人财物,且金额达到标准,证据确凿,符合抢夺罪的法律定义。
争议焦点二:是否适用缓刑
老X一方提出,老X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系初犯,无前科劣迹,已赔偿谅解,社会矛盾基本化解,具备适用缓刑条件。检方认为虽然老X有从轻情节,但仍需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性质。法院最终认定老X适用缓刑。因为老X的从轻情节明显,积极赔偿获得谅解,社会矛盾基本化解,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
法院经审理,采纳任筱雯律师的意见,综合考虑老X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初犯等情节,判处老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刑事案件上诉期仅十日,一旦错过判决即生效,所以如果对判决结果有异议,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争取上诉机会。其次,在刑事案件中,积极退赃、赔偿被害人损失并争取谅解,是争取从轻处理的关键因素。遇到纠纷时,要保持冷静,避免冲动行事,以免从民事纠纷演变为刑事犯罪。
在这两起刑事案件中,老刑通过上诉改判获得了缓刑,老X也争取到了缓刑。这两个案例充分展示了在刑事案件中,合理利用法律程序和积极争取从轻情节的重要性。任筱雯律师执业10年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及法律咨询10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深厚的实务积淀。正是这些丰富的实战经验,让她在这两起案件中,精准地抓住了关键问题,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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