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株洲市,一起涉及多名未成年人的重大性侵、介绍卖淫关联刑事案件引发了社会关注。被告人XX案发时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20XX年XX月至20XX年X月期间,明知被害人资某为不满14周岁幼女,仍多次介绍他人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获利,被株洲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提起公诉,且该案关联D某、KX等6人分别涉嫌强奸罪、介绍卖淫罪。XX自幼家庭教育缺失、法律意识淡薄,受不良网络交友影响误入歧途,其本人心智尚未成熟,在共同犯罪中处于被动、辅助地位,具备多项法定与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为了最大限度维护XX这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家属委托了株洲地区张双意律师担任辩护人。
张双意律师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9年。她以“证据为王、精准施策”为办案准则,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经验十分丰富。接受委托后,她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刑事辩护原则,全面阅卷、细致核实证据、精准梳理案情。她有着深厚的刑事法律功底,深知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重要性,明确XX犯罪时未满16周岁,属于刑法重点保护的未成年人范畴,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结合其成长环境、家庭监管缺失等客观背景,提出“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辩护立场。
在厘清XX在犯罪中的地位时,张双意律师证实X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介绍、辅助作用,未实施暴力、胁迫等正犯行为,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依法认定为从犯,应当减轻处罚。她一直坚持“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深挖案件中的情节,提交XX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主动交代同案人员线索等多项酌定从轻情节,完整呈现其悔罪态度与改造可能性。
庭审时,张双意律师围绕罪名、事实、量刑全面发表辩护意见,既尊重公诉机关指控与法律规定,又充分传递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请求法院在量刑建议基础上依法从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最终,法院经不公开开庭审理,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公正判决。被告人XX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认定XX系未成年人、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成立,对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予以采纳;对XX违法所得XXX元予以追缴,扣押财物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这起案件的圆满办结,充分体现了张双意律师的专业能力、责任意识与法治信仰。她用专业与责任为失足未成年人点亮回归正途的法治灯塔,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参考、可复制的实践范本,彰显了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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