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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案,律师助力被告获缓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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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6 · 1924人看过
刑事处罚辩护专业律师 周峰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416人 职务:执行主任
律所:湖北致志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1202410810943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629008030
案例展示:1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对待当事人认真负责 效率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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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告人敖XX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被起诉,涉案金额较大。律师周峰介入后,提出被告人具有坦白、初犯偶犯、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立功等从轻处罚情节,并认为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判处敖X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
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案,律师助力被告获缓刑判决

当被告人敖XX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被起诉时,他面临着法律的严厉制裁,内心充满了无助与惶恐。敖XX深知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在大量证据面前,他不知该如何为自己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处于明显的信息劣势和被动地位。就在此时,周峰律师接受委托,首次接触到这起案件。周峰律师没有丝毫懈怠,迅速对案件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梳理,他敏锐地捕捉到案件中存在的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这成为他维权策略的起点。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周峰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有条不紊地展开辩护工作。XXXX年XX月XX日,XX县人民检察院以鄂宜远检刑诉〔XXXX〕1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敖XX犯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周峰律师在充分研究证据和相关法律条文后,提出了一系列辩护观点。

周峰律师明确指出,被告人敖XX的行为构成坦白。敖XX系民警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周峰律师强调敖XX系初犯、偶犯,此前并无犯罪记录,这一情节也应在量刑时予以考虑。此外,敖XX在公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而且,敖XX积极退赃10000元,表现出了良好的悔罪态度,周峰律师希望法院能对此予以重视并从轻处罚。最为关键的是,敖XX有立功表现,他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依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周峰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处理过众多刑事案件,对于类似案件中被告人的量刑情节有着丰富的判断经验。在面对此类涉及野生动物犯罪的案件时,他深知法律对于坦白、立功等情节的认定标准和量刑影响。他凭借着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庭上据理力争,将这些有利情节清晰地呈现给法庭。

在最终的判决中,法院认为被告人敖XX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但同时,法院采纳了周峰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认定敖XX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并认为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敖X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

周峰律师在这起案件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精准的案情研判和高效的诉讼策略制定,成功为被告人敖XX争取到了从轻处罚和缓刑判决,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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