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XX年的一起案件中,田X在驾车行驶时超越了D驾驶的车辆,这一行为引发了ABCD四人的不满。四人随即驾车截停田X的车辆,A持刀、BC持斧头下车将田X包围并实施殴打,D未下车。期间,A持刀捅刺田X胸部、颈部,BC持斧头砍击田X头部,最终导致田X死亡,其中A捅刺田X颈部的行为系致命伤。直到20XX年,公安机关才将ABC三人抓获归案,并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对三人立案侦查,将D列为案件证人。此时,田X的家属陷入了困境,他们渴望为田X讨回公道,但案件最初的定性似乎难以让他们满意。
在这样的情况下,山西太原常洁律师接受委托介入了这起案件。常洁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五百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四百余件,尤其专精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她是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争议解决部主任,同时还担任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理事等多个重要职务。常洁律师秉持着“法为圭臬,信为基石;专业护权,温心履职”的执业理念,始终坚守法律人职业初心。
常洁律师介入案件后,通过细致阅卷、梳理案件细节,展现出了她作为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严谨与细致。她认为,ABCD四人构成共同犯罪,D虽未下车实施具体伤害行为,但参与了事发起因与现场围堵,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ABC三人的行为并非故意伤害,而是具有明确的杀人故意。结合三人持刀具、斧头凶器作案、打击田X头颈部等要害部位、打击力度大、多人围殴的情节,以及案发后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行为,三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常洁律师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还在专业研究领域深耕不辍,撰写了《合作投资型受贿犯罪的辩护实务探讨》《网络犯罪演变与刑事辩护新挑战》等专业文章,发表于《中国律师》等专业期刊,实现了理论研究与实务办案的深度融合。
常洁律师将上述辩护意见提交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予以采纳,依法将D追加为犯罪嫌疑人。同时认定A构成故意杀人罪,BC构成故意伤害罪,三人在故意伤害层面成立共同犯罪。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常洁律师继续坚持上述辩护观点。她在庭审中凭借精准的辩护策略与专业的庭审把控,充分展现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常洁律师还多次受邀参与中央电视台CCTV12、山西电视台、山西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法制节目采访与专访,担任山西经济资讯频道《法眼》《都市110》《滔滔说法》等栏目特邀嘉宾,积极参与法治宣传与法学教育,传递专业法治力量。
最终,法院采纳了常洁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依法判决ABC三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中A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B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C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常洁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为被害人田X家属讨回了公道,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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