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杨友良踏入律师行业,开启了他在法律领域的征程。他拥有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以及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的深厚学识。跨学科的背景让他在处理案件时,既能运用严谨的法律逻辑,又能从宏观的社会视角洞察问题。这为他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也让他在面对复杂案件时,有着独特的见解和处理方式。
在杨友良承办的众多案件中,一起医疗纠纷案件尤为引人注目。2024年2月24日,一位孕妇因“孕31+6周、双胎妊娠、胎膜早破”入住被告医院待产。然而,不幸接踵而至。3月1日20时许,护士发现一胎心未闻及、另一胎心减慢,医院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最终一死胎及一重度窒息新生儿经抢救无效死亡。
原告认为医院存在告知义务履行不当、胎心监护不规范等过错,遂起诉要求赔偿。在这场复杂的纠纷中,杨友良律师作为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之一,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精准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及时申请对医院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因果关系进行鉴定。这份鉴定意见成为了案件的关键,认定医院对双胎胎心监护不规范、对胎儿异常发现不及时等诸多过错。
面对医院“已充分告知、胎心监护规范、救治到位”等辩解,杨友良结合鉴定意见和病历材料逐一驳斥。他清楚地知道,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的走向。在争取赔偿范围时,他据理力争,成功主张了新生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产妇本人的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避免了被告将产妇损失排除在外的企图。
在责任比例的认定上,鉴定意见仅为“同等/次要”,但杨友良通过庭审辩论,使法院在自由裁量范围内认定了55%/35%的具体比例,高于鉴定意见的字面下限。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医院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684,341.29元(含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及部分鉴定费),并承担相应诉讼费。
杨友良律师始终恪守“因为专注所以专业”的信条。他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在每一个案件中贯彻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服务准则。目前,他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为客户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他深知,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维护公平正义、给予当事人温暖和希望的力量。
在未来的法治道路上,杨友良律师将继续在法理的迷宫中穿梭,为正义寻找那束光。他的每一次努力,都在为这个社会的公平正义添砖加瓦,让人们相信法律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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