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票据追索、诈骗及掩饰犯罪案,郭长源律师如何维权?

票据追索、诈骗及掩饰犯罪案,郭长源律师如何维权?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4 · 1031人看过
金融诈骗辩护专业律师 郭长源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401人 执业7年
律所:江苏君漫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2201910097039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71057687
案例展示:37个
律师优势: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具有工学和法学双专业 双学历 具有利用工学逻辑思维、理科知识和法学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排难解惑,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直以来以当事人利益为先、以法律公正为先。以专业、负责、认真的执业办案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服务,让客户满意
更多>
导读:郭长源律师三个经典案例。票据追索权纠纷中,原告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遭拒付,郭律师全面梳理证据、主张连带责任,法院判决被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跨境“杀猪盘”诈骗案,郭律师精准论证从犯等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到七个月有期徒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郭律师锁定从犯、犯罪未遂等辩护点,助力当事人获轻判。
票据追索、诈骗及掩饰犯罪案,郭长源律师如何维权?

江苏君漫律师事务所郭长源律师代理了几起案件顺利办结,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这些案件涵盖票据追索权纠纷、跨境诈骗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领域,涉及商业承兑汇票拒付、诈骗量刑、犯罪所得认定等核心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在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中,原告无锡某换热器有限公司持有被告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提示付款时因“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账户余额不足”遭拒付。原告主张四被告连带支付票据款100万元及逾期利息,被告则未到庭进行答辩。争议焦点集中在票据的有效性、合法持票人地位以及被告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等方面。

接受委托后,郭长源律师结合自身多年执业经验,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详细沟通,全面收集案件证据材料,包括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对账函、核算项目明细账和拒付证明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精准确定诉讼策略,将出票人、收款人、背书人全部列为被告主张连带责任。庭审中,四名被告缺席,郭律师依法主张被告缺席不影响案件审理,请求法院依据原告提供的书面证据作出缺席判决,并精准计算利息,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上海市宝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有效,原告为合法持票人,有权行使票据追索权。四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相应的抗辩权利。法院判决四被告连带支付票据款100万元及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由四被告共同负担。这一结果充分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为同类票据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在跨境“杀猪盘”诈骗案中,被告人陈X担任诈骗集团业务员,违法所得1.4万余元。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且为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郭长源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阅卷,精准锁定辩护重点,包括陈X的从犯地位、违法所得较少、坦白、认罪认罚以及初犯偶犯等情节。在辩护意见中重点论证陈X的从犯地位,系统梳理从轻情节,构建量刑辩护体系。庭审中精准辩护,争取最轻处罚。最终,无锡市梁溪区法院认定陈X构成诈骗罪,但因其系从犯、有坦白和认罪认罚情节且为初犯,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而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被告人戴X明知资金是违法犯罪所得,安排他人取款,部分犯罪未遂。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系共同犯罪且为从犯,自愿认罪认罚。郭长源律师作为指定辩护人,全面阅卷,锁定从犯、犯罪未遂、认罪认罚、初犯偶犯以及赃款已追回等辩护重点。精准论证从犯地位,积极论证犯罪未遂情节,系统梳理从轻情节,庭审中精准辩护。最终,无锡市梁溪区法院认定戴X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其从犯地位、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在遇到票据纠纷时,应及时留存相关证据,如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交易凭证等,主动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涉及刑事犯罪,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其家属,都应尽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配合律师开展辩护工作,如实供述相关事实,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