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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案辩护:助力被告人获缓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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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3 · 1653人看过
刑事处罚辩护专业律师 朱建波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22人 执业6年
律所: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220201016708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192556505
案例展示:10个
律师优势: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朱建波,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硕士研究生学历,前资深检察官。朱建波律师刑事案件办案经验丰富,经办过各类重大刑事案件几百余件,熟练掌握各类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和司法判定标准,曾经办理的马崟抢劫杀人案被中央电视台《庭审现场》全程直播。朱建波律师办案过程中,以检察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当事人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尤其擅长经济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类犯罪、职务犯罪的辩护以及各类刑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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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8-2019年,冯X、邱X、黄X等人在未办全采伐许可证情况下砍伐林木,蓄积超规定。2020年被指控犯滥伐林木罪。朱建波律师介入辩护,强调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最终法院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案辩护:助力被告人获缓刑判决

滥伐林木案件中,自首情节的认定往往是影响量刑的关键程序要点。若能被认定为自首,被告人通常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本案中,公诉机关起初虽也提及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但辩护律师对于自首情节的深入阐释和强调,对最终的量刑结果起到了决定性作用。2019年开始执业的朱建波律师,凭借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执业经验,敏锐地抓住了这一关键机会,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

2020年11月23日,江西省XX都县人民检察院以于检刑诉(20XX)X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冯X、邱X、黄X犯滥伐林木罪并提起公诉。朱建波律师接案后,立即开展了查阅卷宗的工作。2019年执业至今的朱建波律师,已承办过逾200余件刑事案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百余件,尤其擅长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的辩护。在仔细查阅卷宗过程中,朱建波律师发现三被告人经XX县森林公安局电话通知到案,之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这完全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

朱建波律师于庭审前向法院提出,三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应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初步认为,虽然三被告人有到案和如实供述的情况,但还需进一步考量自首情节在量刑中的具体作用。朱建波律师补充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案中三被告人经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完全符合自首的法定条件,应当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同时,三被告人还存在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等情节,综合这些因素,应当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采纳了朱建波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三被告人被列为犯罪嫌疑人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同时,三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且积极缴违法所得、赔偿生态环境鉴定费,对三被告人可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冯X、邱X、黄X犯滥伐林木罪,均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三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由收缴机关上缴国库。朱建波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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