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南宁,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引发关注。原告XX与被告XX于2009年8月签订《不动产买卖协议书》,约定被告将名下位于南宁市良庆区的一套房屋以四十八万元价格出售给原告。合同签订后,原告分期支付购房款二十四万余元,被告也按约定交付房屋,但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合同还约定房屋出售前已设银行抵押,贷款本息由原告承担,解押后被告配合过户。然而,被告为案外人借款担保,将房屋再次抵押,因案外人未还款,房屋被法院拍卖,原告购买房屋并取得产权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遂向法院起诉。
吴震律师作为被告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吴震律师针对原告的诉请提出答辩意见,包括案涉房屋无法过户系多重原因导致,原告自身存在违约及过错,无权随意解除合同;原告主张解除合同已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不再受法律保护;原告诉请的利息标准过高,缺乏法律依据。
庭审中,法院查明房屋因被告对外担保被拍卖,合同目的确实无法实现,依法确认合同解除。同时,法院采纳了吴震律师的部分抗辩意见。吴震律师充分阐述了原告在明知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下仍购买,且长期未督促完成解押及过户,自身对纠纷产生存在过错。法院据此未支持原告主张的多年高额利息,仅支持自起诉之日起按LPR计算的资金占用损失。最终,法院判决被告XX返还购房款本金,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这起案件系典型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核心争议焦点众多,如合同应否解除、诉讼时效是否经过、双方过错责任划分以及利息损失如何认定等。案涉合同签订时间距今长达十余年,房屋因抵押被拍卖导致无法过户,双方均主张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吴震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吴震律师精准提出时效抗辩,促使法院对权利行使期限进行严格审查,为后续过错责任划分奠定基础。他清晰划分双方过错,让法院认定原告自身存在明显过错,未支持原告高额利息主张,大幅降低了委托人损失。他还依法调整利息计算标准,避免了不合理赔偿。面对合同履行时间跨度长、法律关系复杂的情况,吴震律师凭借对不动产交易纠纷的专业理解,从容应对庭审焦点,实现了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裁判结果。并且,吴震律师在庭审中兼顾法理与情理,促使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分担责任与诉讼费用,体现了司法公平与律师专业价值。此次案件的处理结果,充分展现了吴震律师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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