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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借贷纠纷的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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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2 · 155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隋常有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9年
律所: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1201710725114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502417946
案例展示:15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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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合同签完,本以为合作就此顺利展开,然而被告却怠于履行义务,让原告的投资面临打水漂的风险。辽宁沈阳的隋常有律师,任职于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主要执业领域包括保险维权、刑事辩护以及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他凭借专业能力,多起案件中帮助当事人打破僵局,维护合法权益。

合同纠纷中,风险点在于合作方不履行核心义务。上海某公司与辽宁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共同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海公司依约支付54万元借款,但辽宁公司除备案变更外,未完成能源管理协议等核心义务,经多次催告仍未履行。隋常有律师系统梳理微信沟通记录、书面催告函等证据,证明被告构成根本违约。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辽宁公司全额返还54万元借款及利息,保障了上海公司的合同解除权财产权益。隋常有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在众多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债权债务清偿纠纷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是关键风险。魏某与赵某签订借款合同,出借200万元,赵某去世后,其配偶高某以不知情、未受益为由拒绝承担连带责任。隋常有律师证明借款用于购买房产,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高某系共同受益人,成功将借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判决高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名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保障了魏某的债权。

民间借贷纠纷中,款项性质的认定至关重要。梁某向绥中某公司出借200万元,被告宁某辩称款项是投资款而非借款。隋常有律师通过《借款协议》等证据,将款项性质认定为借款。尽管部分转账备注为“口罩投资款”,但《借款协议》明确了借款性质,且被告未证明存在投资合意及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约定。最终法院判决二被告偿还200万元本金。

建议在合作及借贷过程中,明确合同核心义务及款项性质,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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