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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人未追认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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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2 · 1141人看过
导读:共有人未追认时,若符合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仍可构成善意取得。构成善意取得需满足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交付给受让人等条件,并非以共有人追认为前提。
共有人未追认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吗

在日常生活里,财产共有是常见的情况,像夫妻共同拥有房产、几个朋友合伙购置商铺等。当其中一个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就把共有财产卖给了第三人,这时候就容易产生纠纷。要是其他共有人不追认这个买卖行为,那第三人能不能构成善意取得呢?这是很多人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会感到困惑的问题,下面咱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

一、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要判断共有人未追认时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得先搞清楚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根据法律规定,善意取得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第三人在取得财产时是善意的,也就是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转让人没有处分权。比如张三和李四共同拥有一套房子,张三瞒着李四把房子卖给了王五,王五在买房时查看了张三的房产证等资料,且没有发现任何异常,那王五就很可能是善意的。其次,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还是上面的例子,如果王五是以市场价格买下的房子,那就符合这个条件;但要是张三以极低的价格卖给王五,那就可能存在问题。最后,转让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比如房子得办理过户登记,汽车得完成交付。

二、共有人未追认的影响

当共有人未追认转让行为时,并不直接否定善意取得的成立。如果第三人满足善意取得的要件,即使共有人不追认,第三人依然可以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就像前面说的王五,如果他善意、支付了合理价格,并且完成了房屋过户登记,即使李四不追认张三的卖房行为,王五也能合法拥有这套房子。不过,如果第三人不满足善意取得的条件,共有人不追认的话,转让行为就会被认定无效,第三人不能取得财产所有权。

三、善意的判断标准

判断第三人是否善意是关键。一般来说,第三人需要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比如在购买房产时,要查看房产证、询问产权情况等。如果第三人明明知道转让人可能没有处分权,或者稍加注意就能发现问题却没有发现,那就不能认定为善意。举个例子,王五在买房时发现张三的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但张三说另一个人已经同意卖房,王五却没有进一步核实,这种情况下王五就很难被认定为善意。

四、维权途径

如果共有人发现自己的权益被侵害,该怎么维权呢?首先,可以和第三人协商,要求其返还财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共有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共有人,以及第三人不构成善意取得。比如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据。同时,第三人也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满足善意取得的条件。

善意取得的问题解决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一些情况,比如共有人之间如何分担损失,第三人在取得财产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该怎么办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陷入新的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他们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帮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你在处理这些法律问题时更加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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