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往往涉及不少家庭的重大利益分配,很多人在签了拆迁安置协议后,会把安置所得通过赠与的方式给到家人。但是后面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又不想赠与了,就想知道还能不能撤销。这可不是个小问题,毕竟涉及到财产的处置和家庭关系的处理,要是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家庭矛盾,甚至闹上法庭。那么签了拆迁安置协议后,到底能不能任意撤销赠与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赠与合同的一般规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就好比老张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拆迁安置房口头答应赠与给儿子小张,但在还没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前,老张是可以反悔撤销赠与的。不过,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拆迁安置协议下赠与的特殊性
拆迁安置协议中的赠与和普通赠与有所不同。因为拆迁安置涉及到政策、规划等多方面因素,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比如,拆迁安置协议可能规定了被安置人的资格和条件,如果赠与人随意撤销赠与,可能会影响到整个拆迁安置的进程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利益。而且,有些拆迁安置协议中的赠与可能是基于家庭关系、亲情等因素,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就像老李在拆迁安置协议中把自己的安置份额赠与给女儿,是为了保障女儿以后的生活,这种赠与就不能轻易撤销。
三、不可任意撤销的情形
如果赠与已经完成了财产权利的转移,比如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一般是不能任意撤销的。还是以老张和小张为例,如果老张已经把拆迁安置房过户到小张名下,那老张就不能随便撤销赠与了。另外,如果赠与是经过公证的,也不能任意撤销。比如老王和老伴把拆迁所得的补偿款赠与给孙子,并办理了赠与公证,那他们就不能随意撤销这个赠与。
四、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况
虽然一般不能任意撤销,但在特定情况下,赠与人还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假如小张在接受老张赠与的拆迁安置房后,对老张不管不顾,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张就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赠与。
签了拆迁安置协议后,一般不能任意撤销赠与,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赠与人是可以撤销的。不过,撤销赠与的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和证据收集。如果后续遇到关于撤销赠与的纠纷,比如对方不配合撤销手续,或者对撤销的范围有争议等情况,该怎么妥善解决呢?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让你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更有底气,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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