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的一天,孟XX坐在法庭内此前她虽在一审胜诉,但孟XX、孟XX不服上诉,这场分家析产纠纷的结果仍悬而未决。
上诉挑战,协议性质存争议
孟XX、孟XX上诉称2017年《协议》存在严重瑕疵,不具有分家析产性质而系赠与合同,且孙XX无赠与意思表示;孟XX未尽赡养义务导致老人坠楼身亡,应撤销赠与;协议中补写条款无效。李同红律师擅长婚姻继承等家事领域,尤其专精于婚姻继承中的析产纠纷案件。面对上诉挑战,他深知关键在于明确协议性质。
李同红律师仔细研究协议内容,发现协议涵盖母亲赡养、房屋归属、补偿款支付、村内股份制分红归属等多个事项,各条款权利义务具有整体性和关联性。他指出,这符合分家协议性质,而非单一赠与行为。
力证有效,赡养义务已履行
李同红律师进一步论证协议合法有效。协议由孙XX、孟XX、孟XX、孟XX四人共同签署,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孟XX已支付20万元补偿款,并履行赡养义务,各方均认可协议约定内容已实际履行,孙XX生前亦未提出异议。
对于赡养义务,李同红律师收集证据,证明孟XX将母亲接至家中赡养数年,并独自办理丧葬事宜,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而孟XX、孟XX多年未看望老人,其主张孟XX未尽赡养义务无事实依据,且无证据证明老人坠楼与孟XX有关。
二审胜诉,守住房产权益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房屋权利人应为孙XX、孟XX二人。2017年《协议》系分家协议性质,合法有效。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孟XX未尽赡养义务或对老人实施不当行为。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同红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精准把握家庭分家协议的整体性特征,为当事人守住了涉案房屋的全部权益,展现了在复杂家事纠纷中的专业诉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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