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与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长期有玻璃买卖业务。20XX年X月,XX公司依约供应价值233943元玻璃货物,被告收货后仅支付5000元,剩余228943元一直拖欠。XX公司多次催要,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推诿。在此绝望处境下,XX公司委托了河北文谦律师事务所的赵瑞宁律师。
赵瑞宁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承办案件逾百件,在处理此类商事纠纷上经验丰富。接手案件后,她迅速梳理微信聊天记录、货物交付记录、银行转账凭证、催款记录等证据,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买卖关系真实存在且欠款金额明确。同时,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她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保障后续判决能够顺利执行。依据民法典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赵律师清晰地向法院主张被告支付全部欠付货款,并自立案之日起支付逾期付款损失。然而,被告经法院公告送达后未到庭。赵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完整陈述事实、提交证据,推动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判决。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赵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并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申请费。赵瑞宁律师凭借专业的能力和严谨的态度,为XX公司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彰显了专业律师在商事诉讼中对企业债权的强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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