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XX日,河北省衡水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的13名员工,因处理退货一事被冀州区公安局以涉嫌保健品诈骗罪带走并刑事拘留。2022年7月21日,案件移送冀州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当时正值全国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公安机关坚持认为构成犯罪,还对当事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个月且不予律师会见,这让当事人的处境十分绝望。此时,上海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的王之虎律师接受委托,开始处理此案。
存疑不捕的艰难突破
王之虎律师拥有20余年公安机关工作经验,自2015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百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面对本案,他以“否定诈骗犯罪构成、主张案件性质为经济纠纷、论证无逮捕必要”为三层核心逻辑,层层递进展开辩护。在公安机关强硬坚持犯罪认定的巨大压力下,王律师带领团队顶住压力,始终坚持专业辩护。经过不懈努力,在检察院延长审查批准逮捕期限的最后一天,检察院采纳了律师意见,作出存疑全案不捕的决定,为案件的后续发展带来了转机。
定性之辩终获不起诉
不捕决定后,王之虎律师并未松懈。他带领办案团队全面分析证据、研究案件事实,认为本案更符合虚假广告罪的构成而非诈骗罪。于是,他从定性上与检察官进行了充分沟通。王律师凭借深厚的刑法学知识(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生)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有理有据地阐述观点。最终,检察官采纳了律师意见,以当事人涉嫌虚假广告罪重新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充分听取了律师意见。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认为犯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终以证据不足对全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