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X在苏州XX公司工作多年,20XX年X月因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等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限及工龄是否连续产生争议。公司主张金X曾于20XX年辞职后重新入职,劳动关系中断,并提交相关材料。金X对此不予认可,申请劳动仲裁,结果仲裁委部分支持公司主张,金X不服,委托苏州朱亚龙律师提起诉讼。
破局虚假证据
朱亚龙律师执业4年,是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承办过百余件案件,擅长民商事诉讼与非诉案件。针对公司提交的《辞职报告》等材料,他从签名真实性、形成背景、履行痕迹等角度全面质证。指出这些材料无金X真实意思表示,仅为公司单方制作文件,否定了其证明效力。
梳理证据链条
朱律师整合微信聊天记录、社保记录、银行流水、放假通知等客观证据。2024年1月至2月春节放假期间,金X留在公司工作群,以员工身份接收通知、参与工作沟通、领取法定代表人红包,且社保连续缴纳无中断,公司所称“补偿款”支取和发放不符合惯例,无法证明劳动关系解除。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劳动关系连续存续。
聚焦核心争议
朱律师紧扣“是否存在真实辞职意思表示”这一核心争议焦点。结合春节放假、岗位未变动、管理未中断、社保未断缴等事实,向法院阐述金X劳动关系未中断的观点。最终,法院采纳了代理意见,认定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金X辞职,确认金X与公司2009年2月至2025年6月17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成功保障了金X的工龄权益,为其后续主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权利扫清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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