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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辩护:如何争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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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6 · 188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徐存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45人 执业6年
律所: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3420201028304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113209802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徐存江律师,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有看守所工作经验,担任多家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刑事辩护,合同事务,交通事故等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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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办理难度较大,准确把握从轻情节不易。徐存江律师在该类案件上有独特优势,他能精准发掘关键情节,像在本案中成功为被告人争取自首认定,结合其他情节促使法院从轻处罚,维护当事人权益。

随着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日益增多。此类案件在证据收集、情节认定等方面存在诸多难点,如何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成为律师面临的重要挑战。徐存江律师是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自2020年执业以来,长期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

案件背景

被告人范XX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四川省盐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其于20XX年XX月底至XX月初,为获取非法利益,向他人提供多张银行卡及手机,用于电信网络犯罪资金转账,涉及多起诈骗案件,资金流水达225万余元,非法获利1768元。

辩护策略

徐存江律师作为被告人范XX的辩护人,在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后,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他准确把握到被告人具有“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这一情节,认为被告人范XX具有自首情节。同时,指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认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范XX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对徐存江律师提出的自首、认罪认罚、初犯等意见予以采纳,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最终,被告人范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罚金已缴纳)。刑期自2021年11月5日起至2023年2月4日止。

徐存江律师在本案中,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敏锐的证据意识和严谨的辩护策略,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从轻处罚,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其在刑事案件辩护中的专业价值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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