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对性侵犯罪关注度的提升,人们对司法公正和受害者权益保护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在刑事辩护与刑事风控领域,明月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为处理此类案件的行家里手。
Q与N原是情侣,分手后聚餐,Q醉酒后怀疑遭N性侵。报警后,警方却因二人曾是情侣,且Q无法证明“非自愿发生性关系”而不予立案。
面对这一棘手局面,明月律师开始了破局之路。她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系统学习的法学知识成为她强大的理论武器。首先,要打破“前情侣关系”这层干扰滤镜。她将目光聚焦案发当时,通过8月19日明确的微信分手对话、N将婚房挂网出租的行为,把双方关系状态证据化,证明案发时仅为普通朋友关系,否定了基于亲密关系推定“默示同意”的基础。同时,店内监控录下Q醉酒时清晰表达的“别动我”等言语,将Q的主观意愿客观化,击碎了“自愿”或“默许”的想象。
接下来,要确立“非自愿性”。明月律师围绕“醉酒”状态构建多层论证。监控视频中Q身体摇晃等表现,结合其自述饮酒事实,证明其重度醉酒、丧失认知与反抗能力,法律推定其不具有性同意能力。N作为共同饮酒者,明知Q醉酒仍实施性行为,符合“以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主观要件。此外,Q案发前不久流产手术的医院医嘱,从医学角度表明其客观上不具备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条件,侧面佐证了违背其真实意愿。
在程序策略上,明月律师坚持“逐级推进、不弃程序”。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她没有直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而是启动复议程序。这是因为她深知,直接跳至检察院监督程序会放弃公安机关内部的复议、复核纠错机制。通过复议、复核再到检察监督,能为案件争取三次独立审查机会。草拟复议申请时,她按“事实认定错误”和“法律适用错误”两大部分展开,用时间轴和证据组呈现完整故事线,紧扣核心法理结合证据论证。同时,她在描述案件事实时巧妙突出此前办案民警违规,促使复议机关撤销原裁定。
明月律师在这起性侵控告案件中的专业处理方式,为同类刑事控告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标尺。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打破固有观念、构建有力论证、遵循法定程序逐级推进,是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