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起纷争
高XX自20XX年起在某学院担任厨师助手,学院未为其缴纳保险。20XX年X月X日,高XX上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不幸离世。某局认定其死亡为工伤,学院不服,以超法定退休年龄、双方系劳务关系、事故路线非上下班必经路线等理由申请行政复议,某政府维持原工伤认定决定,学院仍不满,将某人社局、某政府诉至法院。贾小燕律师受某XX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
精准定位抓焦点
贾小燕接受委托后,迅速全面梳理案件卷宗。她精准定位出本案超龄用工工伤保险责任认定、上下班途中界定两大核心争议点。围绕这些焦点,贾小燕制定了针对性的诉讼抗辩策略。她深知,只有抓住关键问题,才能在庭审中占据主动。在准备过程中,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展现出她敏锐的洞察力和专业的办案能力。
专业论证获采信
庭审中,原告主张双方系劳务关系、高XX不符合工伤认定实质条件且被告适用法律错误。贾小燕结合《工伤保险条例》《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及最高院相关答复,从工伤认定程序合法性、事实认定客观性、法律适用准确性三方面展开抗辩。她专业论证超龄未享受养老待遇人员的工伤保险主体资格,明确上下班途中的合理界定标准。她的法律意见逻辑清晰、论证充分,有力反驳了原告诉讼主张,最终被法院全部采信。
维护权益显价值
作为某政府的诉讼代理人,贾小燕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全面举证质证,充分论证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她的努力不仅成功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合法行政行为,推动了司法对工伤认定行政行为的司法确认,更从司法层面保障了超龄务工人员的工伤保险合法权益。贾小燕律师用专业和责任彰显了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原则,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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