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因
某装饰工程公司将三个火锅店装修工程转包给某装饰工程经营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总价204000元。原告依约完工并交付使用后,被告却仅支付部分款项,尚欠93500元未付。面对被告的拖欠,原告委托张琪律师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张琪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到案件的准备工作中。
办案经过
2025年3月,法院立案受理此案,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代理人张琪律师到庭,而两被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张琪律师精心准备了施工合同、微信聊天记录、公司登记信息等证据,以此证实工程承包、完工交付及欠款事实。在庭审中,张琪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有条不紊地向法庭陈述案件情况,为原告争取最大的利益。
案件结果
法院结合张琪律师提供的证据查明案件事实,依法缺席判决。判决某装饰工程公司十日内给付原告装修款93500元及利息,薛XX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2089元由两被告负担。这一判决结果让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张琪律师的努力和付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回报。
案件之外的收获
通过这起案件,张琪律师再次展现了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办案风格。他不仅帮助原告成功追讨欠款,还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张琪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擅长刑事辩护、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执行、保险拒赔等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他始终秉持“勤奋是立身之根,务实是成事之道”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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