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短信轰炸”案:常洁律师助力当事人获不起诉决定

“短信轰炸”案:常洁律师助力当事人获不起诉决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6 · 185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常洁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401201711259447
擅长领域:
咨询电话:15536357800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
更多>
导读:20XX-20XX年,何X在明知陈某开发的短信轰炸软件具有破坏性的情况下参与销售,违法所得2100元,被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常洁律师接受委托,围绕何X犯罪情节展开辩护,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协助退赃。最终,检察机关因何X犯罪情节轻微且有从宽情节,决定对其不起诉。

何X,一个20XX年出生的大专生,原本过着平常的生活。然而在20XX年至20XX年间,他陷入了一场法律风波。涉案人陈某开发了“爆手”、“竹青”等短信轰炸软件,利用第三方网站的短信注册接口进行大量短信或电话轰炸,干扰正常通信。何X在明知该程序具有破坏性的情况下,参与销售该程序,违法所得共计2100元。案发后,何X被刑事拘留,随后取保候审。

常洁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自2017年开始执业,现任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争议解决部主任等职。她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是刑事法律实务中专业化与精准化的践行者。常洁律师在接受何X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她全面审查证据材料,重点围绕何X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违法所得数额、认罪态度等情节进行辩护。常洁律师深知,在这类经济犯罪案件中,对细节的把握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至关重要。

常洁律师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提出何X系从犯、违法所得较小、具有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建议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同时,常洁律师协助当事人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展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常洁律师凭借扎实的刑事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办案实操经验,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要点。

最终,检察机关认为,何X实施了《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决定对何X不起诉。其违法所得2100元被没收上缴国库,扣押物品由扣押单位依法处理。常洁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免于刑事处罚的结果。常洁律师不仅在实务中表现出色,还撰写了《合作投资型受贿犯罪的辩护实务探讨》《网络犯罪演变与刑事辩护新挑战》等专业文章,发表于《中国律师》等专业期刊,实现了理论研究与实务办案的深度融合。她还荣获中央电视台CCTV《时代新人有律师》优秀个人称号,积极参与法治宣传与法学教育,传递专业法治力量。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