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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投保被拒赔,魏宪合律师巧辩扭转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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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6 · 117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魏宪合律师 已认证
评分:4.9 服务:999+人 执业16年
律所: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1010555935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5991606273
案例展示:6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魏宪合律师,现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同时兼任西安市长安区特邀调解员、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兼职仲裁员等。代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特别是某故意杀人案在其辩护后,二审由死刑改判为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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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你知道吗,买了保险出了事,保险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赔,这事儿搁谁身上都闹心。今天就给你讲一个真实案例,看看魏宪合律师是怎么帮当事人打赢这场保险理赔官司的。

冯先生在业务员推荐下买了一份终身寿险。后来他因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身体高度残疾,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保险公司却以冯先生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绝赔偿还解除了合同。冯先生觉得憋屈,这保险买了却不能赔,于是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一审的时候,保险公司拿出电子投保单和录音录像,说冯先生没尽到如实告知义务。魏宪合律师代理冯先生指出,保险公司根本没法证明自己就健康事项进行了具体询问。而且冯先生投保时都61岁了,高血压在这个年龄段很常见,也没有证据能证明他是恶意隐瞒。一审法院采纳了魏律师的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的履行、证据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双方都没有提交新的证据。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保险公司没办法证明业务员对冯先生进行了具体、明确的逐项询问,电子保单里“全部否”选项也不能确定是冯先生本人操作的。而且冯先生投保时正是高血压高发年龄段,保险公司没履行审慎审查义务,也没证据证明冯先生是带病投保恶意。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保险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得向冯先生支付保险金125,745元。

除了这个保险合同纠纷案例,魏宪合律师还处理过建设工程纠纷。xx公司和XXX司签了外架工程分包协议,完成施工结算后,XXX司却没全额支付工程款。XXX司说合同是挂靠人马X伪造印章签的,合同无效,xx公司该找马X要钱。xx公司则坚持合同有效,XXX司得按约定付款。一审法院认定合同有效,XXX司要付剩余工程款和利息。XXX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最终还是维持了原判,XXX司得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相应利息。

还有劳动工伤案例,原告给职工姬XX交了2023年11月的工伤保险,当月21日申请停保(次月生效),姬XX11月27日发生工伤,被认定为工伤八级伤残。可社保中心和人社局以“停保后发生工伤”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魏宪合律师代理原告,主张原告已足额缴费,停保操作次月生效,当月工伤保险关系有效。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两被告的决定,责令社保中心重新处理。

记住这几点:第一,买保险时,咱要如实告知,但保险公司也得尽到询问义务;第二,签合同一定要谨慎,保留好相关证据,遇到纠纷才能有底气;第三,涉及社保、工伤这些事儿,要清楚业务操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生活中遇到法律纠纷别慌,只要咱有理有据,找对专业的律师帮忙,就有机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遇到上述问题,可以找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魏宪合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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