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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案:律师助力嫌疑人获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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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6 · 142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薛怡雯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广东竞德(揭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52202011221625
擅长领域:
咨询电话:13611484493
案例展示:14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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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后被取保候审并委托薛怡雯律师介入。薛律师经与当事人沟通、仔细阅卷,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提出无罪及不起诉理由。最终检察院虽未采纳无罪意见,但对嫌疑人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使其避免牢狱之灾。

在揭阳的一个普通家庭里,一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这让整个家庭陷入了恐慌与焦虑之中。随后嫌疑人被公安局取保候审,在这个艰难的时刻,他们找到了广东竞德(揭阳)律师事务所的薛怡雯律师。

薛怡雯律师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自2020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6件。她还是揭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在从事律师工作前曾在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熟悉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在企业法律顾问方面具有十余年实践经验。

薛律师介入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详细沟通案件的前因后果。她了解到该案是亲友间偶发矛盾引发,嫌疑人并无明显的犯罪主观故意,认为本案具有较大的辩护空间。之后,薛律师仔细阅卷,认真比对案发现场各人员的笔录等证据。随后,她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指出嫌疑人无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客观上所实施的行为亦符合轻伤害案件指导意见关于“不宜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故意伤害行为”的特征,认为本案应认定其无罪。即便检察院不认可无罪意见,她也请检察院从本案属于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且具有自首、谅解、初犯偶犯、情节轻微、被害人具有一定过错等情节考虑,对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

最终,检察院虽没有采纳无罪的辩护意见,但对嫌疑人做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嫌疑人因此避免了牢狱之灾。薛怡雯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较好的结果,展现了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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