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的一天,某德州XX公司负责人因河北建筑公司拖欠工程款,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该公司在2022年与河北建筑公司签订《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完成施工后,对方仅支付40000元,剩余款项经多次催告仍未支付。
明确诉求,收集证据
张志来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擅长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它接受委托后,结合案件事实与《民法典》规定,明确了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及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的诉讼请求。同时,张志来律师全面梳理案件,收集《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工程量确认单等关键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工程施工及欠款事实。
应对缺席,推动审理
法院立案后公开开庭审理,河北建筑公司经合法传唤未到庭,也未提交答辩和证据。张志来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当庭充分举证,清晰陈述案件全过程,依据法律规定主张合同有效,被告应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它熟练掌握缺席审理程序规则,精准把控诉讼节奏。
胜诉结局,维护权益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张志来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河北建筑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若未按时履行还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原告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企业合法债权得到保障。张志来律师深耕建设工程纠纷领域,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为企业维权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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