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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辩护:精准区分刑民界限,为当事人赢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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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2 · 1664人看过
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律师 丁子宸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40人 职务:副主任
律所: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2201610544676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206492007
案例展示:33个
律师优势:;深耕法律实务一线,理论功底扎实,实战经验丰富,擅长复杂疑难案件处理。办案严谨务实、直击要害,以专业能力与可靠口碑赢得当事人长期信任,靠谱稳妥,值得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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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经济犯罪案件常涉及刑民界限模糊问题,处理起来难度极大。山东青岛丁子宸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在复杂案件中精准区分刑民界限,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经济犯罪辩护:精准区分刑民界限,为当事人赢无罪判决

山东青岛丁子宸律师自2016年执业以来,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尤其专精于经济犯罪类案件。他不仅具备深厚的刑事法律实务积淀与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还凭借精准的证据梳理和缜密的逻辑分析,成功办理了众多典型案件。

精准定性,切割刑民纠纷

在吴某被控诈骗罪一案中,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吴某提起公诉,指控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丁子宸律师全面梳理涉案工程的招投标文件、政府批复文件、合作协议、会议纪要及资金流水,提交证据证明涉案工程真实存在,吴某已按协议约定开展前期筹备工作,项目终止系政府规划调整这一不可抗力导致,并非吴某虚构工程。同时,保证金全部用于工程前期场地租赁、人员工资、材料采购等合理开支,吴某无非法占有保证金的主观故意,成功切割刑事诈骗与民事纠纷

击穿证据链,否定指控事实

庭审中,丁子宸律师指出,被害人(建筑公司)的陈述前后矛盾,其提交的“吴某虚构工程”的证据均为单方陈述,无客观书证佐证;关键证人系被害人公司员工,与被害人存在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具客观性;检察机关提交的审计报告存在金额计算错误、依据不足等问题,依法不予认可。全案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的定罪标准,成功否定指控事实。

坚守罪刑法定,实现无罪辩护

丁子宸律师当庭论证,本案系典型的民事合同纠纷,双方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保证金退还问题,不应以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纠纷;吴某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构成要件,依法不构成犯罪。最终,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丁子宸律师的全部无罪辩护意见,判决吴某无罪,当庭释放,吴某的公司正常经营,名誉及财产权益得到全面维护。

丁子宸律师在经济犯罪辩护领域,通过精准的定性分析、严谨的证据审查和对法律适用的准确把握,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彰显了其在该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攻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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