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专长
刘振宇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15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在X聚众斗殴二审案件中,刘振宇担任被告人李X的辩护人。原审法院认定李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若干年。李X不服提出上诉,认为自己驾车是要接走他人,不是为了撞人,且杨X先挑事,自己不应承担主要责任。刘振宇律师在辩护中指出,原判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的事实不清。他分析全案证据,发现没有证据证明李X和李X就驾车冲撞对方人员的行为存在共谋或意思联络,且驾车冲撞事发突然,无法认定李X存在持械的共同犯罪故意。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刘振宇律师的辩护意见,撤销原判,重新量刑,体现了刘振宇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法律适用的准确判断。
多领域综合服务
刘振宇律师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表现出色,还在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他服务的客户包括企业和个人等。在工作方式上,他既擅长诉讼业务,也能处理非诉事务。他深耕人身损害赔偿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余件,尤其在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方面经验丰富。在处理这些案件时,他善于精准梳理案件法律关系、把握赔偿争议焦点,为受害人争取合法、合理的赔偿权益。在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领域,他擅长从案件细节切入,结合法律规定与案件实际制定针对性办案策略,有效维护当事人的民事、商事合法权益。
行业贡献与服务
刘振宇律师曾担任开封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开封市宋都调解调解员、开封市律师协会文宣委副主任,第一届开封市律师协会妇联委员。他深度参与本地律师行业交流、民间纠纷调解及家事法律实务研究工作,助力化解民间矛盾,推动本地家事法律业务规范化发展。同时,他还担任开封市电视台《宋都调解》栏目特邀律师,依托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解答群众法律疑问,推动法律知识普及。他在这些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也为其更好地服务当事人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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