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律师自2006年起执业于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作为律所高级合伙人,它不仅是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还是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执业至今,它承办了数千件民商事案件,为众多投资者挽回损失。在当下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证据审查标准愈发严格,类案裁判趋势也更注重事实与法律的精准匹配,徐晓律师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在这类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能力。此次,它接手了七旬投资者林X诉“扇贝跑路”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
全面梳理证据,锁定关键数据
接受委托后,徐晓律师及团队迅速投入工作。它们连续三个晚上在办公室,逐页比对原告账户交易记录,固定了买入时间、数量、价格等关键数据。同时,仔细整理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公告、巨潮资讯网披露信息等核心证据。通过这样细致的工作,它们发现原告在2017年3月21日(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2018年2月10日(揭露日)之前买入某集团股票,并持有至揭露日之后,产生了投资损失。这一发现明确了原告损失与被告虚假陈述行为的时间关联,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基础。
深入研究法律,明确认定标准
徐晓律师深知法律适用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的重要性。它带领团队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深入研究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基准价的认定标准。在此过程中,它们参考了该系列案件中已生效的平行判决(余某某诉某集团案)。通过对比分析,它们发现本案与平行案件在事实和法律适用上具有相似性,从而强化了诉讼请求的合法性。这一举措使得它们在法律层面上有了更坚实的支撑,为争取合理赔偿提供了有力保障。
精准计算损失,应对被告抗辩
在损失计算方面,徐晓律师采用“先进先出加权平均法”扣除已卖出股票收回资金。经过精确计算,得出原告在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合计买入30300股,买入均价8.77元/股,基准价4.46元/股,投资差额损失130593元,加上佣金及印花税,总损失130762.77元。庭审中,被告提出“系统风险”“经营环境”等抗辩。徐晓律师则指出,本案不存在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的充分证据,且平行案件已认定被告虚假陈述与投资者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它通过详细的逻辑推导,排除了被告提出的其它可能性,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说服了法官。
起初,被告仅同意在极低比例(6.52%)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徐晓律师出示充分的证据和进行严谨的逻辑推导后,被告律师沉默许久。最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综合考量案件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被告应按30%的比例赔偿原告损失,即39228.83元。这一判决不仅为原告挽回了损失,也为后续同类平行案件提供了有力参考,充分体现了徐晓律师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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