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劳动社保纠纷
近日,毕晓娜律师代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顺利办结,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该案是矿业企业长期未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典型纠纷,涉及社保索赔等核心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务工人员闫某在两家矿业公司连续工作十余年,单位未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后无法享受职工养老金待遇。
争议焦点凸显
本案中,双方就养老保险赔偿问题存在争议。闫某起诉要求两家单位赔偿近20万元,一审虽支持赔偿,但两家单位均不服上诉,提出超过仲裁时效、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已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应重复赔偿、合同约定免责等多项抗辩,企图完全免除赔偿责任,争议焦点集中在是否应赔偿及赔偿责任认定方面。
专业代理思路
接受委托后,毕晓娜律师结合自身执业经验,全面梳理劳动关系、工资流水、社保政策、裁判规则。提出时效未过,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约定放弃无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能免除单位责任,责任清晰等观点。庭审中,逐一驳斥对方上诉理由,提交类案判例强化观点,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待遇,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完美胜诉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毕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两家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过错,应当按照实际工作年限、工资基数、单位应缴比例据实赔偿。改判第一家公司赔偿67031.8元,第二家公司赔偿21694.6元,合计88726.4元。该案的办结,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扰,也为同类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法律风险提示
毕晓娜律师提醒,在遇到劳动社保类型纠纷时,应及时留存劳动关系、工资流水等相关证据,主动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保,避免因违法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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