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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分家析产纠纷:律师精准把握协议性质助力当事人守住房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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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30 · 152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同红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70人 执业25年
律所: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0110391715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咨询电话:13801026893
案例展示:54个
律师优势:;婚姻遗产专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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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李同红律师,自2000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婚姻继承等家事领域经验丰富。此次代理孟XX分家析产纠纷案,面对对方上诉,李同红律师精准把握协议性质,以证据证明当事人履行赡养义务,最终助力当事人守住房产权益。

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孟XX与孟XX、孟XX分家析产纠纷案中,李同红律师作为被上诉人孟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展现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本案系分家析产纠纷,孟XX与孟XX、孟XX系兄妹及叔侄关系。被继承人孟XX、孙XX夫妇生前育有养子女孟XX、孟XX,孟XX于2006年去世,孟XX系孟XX之子。20XX年,涉案宅基地拆迁,经此前析产诉讼及家庭协议,孟XX与母亲孙XX共同获得东院房屋拆迁权益,并取得两套安置房。2017年3月4日,孙XX、孟XX、孟XX、孟XX共同签订家庭《协议》,就母亲赡养、房屋归属、补偿款支付等事项作出整体安排。

协议签订后,孟XX支付了20万元,并将母亲接至家中赡养直至2020年去世。孟XX起诉请求确认涉案房屋相关权益归其所有,一审法院判决支持孟XX诉讼请求。然而,孟XX、孟XX不服,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他们主张2017年《协议》存在严重瑕疵,不具有分家析产性质而系赠与合同,且孙XX无赠与意思表示;孟XX未尽赡养义务导致老人坠楼身亡,应撤销赠与;协议中补写条款无效。

面对这样的上诉理由,李同红律师在二审中围绕核心要点发表代理意见。他指出,《协议》系分家析产协议而非赠与合同,协议内容涵盖母亲赡养、房屋归属、补偿款支付、村内股份制分红归属等多个事项,各条款权利义务具有整体性和关联性,系对家庭财产的分配、补偿及父母赡养所作整体安排,符合分家协议性质,而非单一赠与行为。同时,李同红律师强调《协议》合法有效,协议由孙XX、孟XX、孟XX、孟XX四人共同签署,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协议签订后,孟XX已支付20万元补偿款,并履行赡养义务,各方均认可协议约定内容已实际履行,孙XX生前亦未提出异议。

对于对方提出的孟XX未尽赡养义务的主张,李同红律师以事实为依据进行反驳。孟XX将母亲接至家中赡养数年,并独自办理丧葬事宜,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孟XX、孟XX多年未看望老人,其主张孟XX未尽赡养义务无事实依据,且无证据证明老人坠楼与孟XX有关。此外,李同红律师还指出,即使《协议》第七条后两行系补写,亦不影响协议整体作为分家协议的法律性质,且补写内容已实际履行,孟XX、孟XX亦未提出异议。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房屋权利人应为孙XX、孟XX二人。2017年《协议》系分家协议性质,协议不仅约定房屋产权归属,还约定了20万元房款支付、配合过户、母亲赡养、村内股份制分红归属等一系列问题,系对家庭财产的分配、补偿及父母赡养所作整体安排,各条款权利义务具有整体性和关联性,符合分家协议性质。协议合法有效,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双方均认可相关约定已实际履行,孙XX生前未提出异议,应认定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孟XX未尽赡养义务或对老人实施不当行为,无法据此认定孟XX未履行分家协议所约定义务。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2800元,由孟XX、孟XX共同负担。在本案中,李同红律师凭借对家庭分家协议的精准把握和对证据的有效运用,成功说服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为当事人守住了涉案房屋的全部权益。李同红律师自2000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婚姻继承等家事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此次案件的成功代理,再次体现了他在复杂家事纠纷中的专业诉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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