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委托人经营手机店时,将普通手机改装成窃听窃照功能售卖。公诉机关指控其改装销售4部手机,涉案5450元,当事人面临有期徒刑实刑。
二、精细办案过程
李鹤律师全面审查卷宗,发现两部手机鉴定存疑不能计犯罪数量。依此提出核减犯罪数额辩护意见,结合当事人情节,请求从轻处罚。
三、轻判结果呈现
法院采纳辩护观点,核减犯罪数量为2部,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当事人已顺利执行完刑期。
四、律师专业价值
李鹤律师精细化审查证据,严谨论证,核减犯罪数量,贯彻证据裁判规则,运用从轻情节实现轻判,维护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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