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专长
李小龙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在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师事务所担任创始合伙人,主要服务于安徽合肥地区。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执业期间累计承办刑事案件近1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其服务对象涵盖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
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中,被告人朱XX系上海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经营者。2015年至2021年,朱XX在经营公司期间,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让他人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5份,价税合计人民币780万余元,税额合计人民币107万余元,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至少人民币90余万元税款。
李小龙作为被告朱XX的辩护人,在接手案件后,深入分析案情。他发现朱XX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后公司已补缴税款。在庭审中,李小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强调朱XX的自首行为以及补缴税款的积极态度,建议对其减轻、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采纳了控辩双方的建议,判处朱XX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为被告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
污染环境罪案
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XX、徐XX等人犯污染环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李XX系临沂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XX为该公司股东。他们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废电路板加工厂,非法加工、处置危险废物100吨以上,情节严重。
李小龙作为被告人李XX的辩护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代理人,面临诸多挑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争议焦点众多,如徐XX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李XX等人污染环境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等。
李小龙通过仔细研究案件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为李XX制定了辩护策略。对于污染环境罪,他强调李XX到案后基本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虽然李XX当庭翻供,但李小龙仍据理力争。在民事赔偿方面,李小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环境污染损失金额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辩论,为李XX争取减轻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李XX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在民事赔偿部分,李XX家属代其赔偿部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减轻了一定的赔偿压力。李小龙在这起复杂的刑事案件中,通过专业的分析和辩护,为被告减少了刑期并降低了民事赔偿金额。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