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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决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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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6557人看过
导读: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决标准是什么?

土地使用人如果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将土地转让给他人就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其违反了相关土地管理制度。今天律图的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决标准是什么?下面大家就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决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一)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

(4)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二)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以上规定处罚。

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的。

可以看到,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是要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大家还有相关方面的其它疑问,可随时在网站上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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