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起因
20XX年X月,在校学生王X因琐事与人口角后约架,先后两次纠集他人参与聚众斗殴,现场互相拳打脚踢,第二次斗殴还纠集了黄X、夏X等人。案发后王X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经鉴定,王X及其一方人员有轻微伤。公诉机关以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量刑建议一年一个月。
二、案件结果
邹炳昂律师作为王X辩护人,对其构成聚众斗殴罪无异议,但重点围绕量刑情节辩护。指出本案因青少年情感纠葛引发,社会危害性小且未造成对方伤亡;王X虽为主犯但现场指挥分工作用有限;其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无前科劣迹且案发时是学生,悔罪态度诚恳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最终成功为其争取缓刑,护航青少年未来。
三、案件之外的收获
此次案件充分彰显了邹炳昂律师深厚的实务经验和精准的辩护能力。他擅长拆解复杂案情,制定精准处置方案。长期深耕无锡、江阴地区,办理众多重大案件,积累了丰富经验。他秉持职业有热度,服务有温度的理念,为当事人有效维护核心权益,也赢得了社会荣誉,如优秀党员律师等称号,在行业内贡献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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