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德锴自2012年开始执业,现任广东非凡(斗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同时还是高级企业合规师。他不仅持有高级合规师专业资格证,还先后担任珠海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第八届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这种刑辩实务与企业合规的双重专业优势,使他能够在不同法律领域间灵活切换,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在众多案例中,吴XX、梁X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案件充分展现了邓德锴的跨领域优势。2006年8月17日,中建XX与XXXX签订金碧海岸消防工程施工合同,2007年12月18日,吴XX与梁XX签订分包协议。梁X分别于2007年和2008年签收多笔工程款,共计349771.57元。吴XX认为梁X代梁XX领取该款项无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要求返还。
在这个案件中,涉及到复杂的工程合同关系和工程款结算问题。邓德锴在处理此案时,不仅仅局限于法律条文的解读,更深入到工程领域。他通过查阅大量的工程资料,如工程预(结)算书工作证会议通知等,发现梁X是金碧海岸43号至45号楼临时消防泵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其领取的款项是依据该工程应得的工程款。而吴XX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反驳,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此外,对于双方各自提供的情况说明,邓德锴凭借其对工程实际情况的了解,判断出梁X提供的加盖XXXX公章的情况说明更具证明力,从而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法院认定梁X领取的款项并非不当得利,驳回了吴XX的上诉请求。
像吴XX、梁X不当得利纠纷这样的案件,如果仅从法律条文出发,很难理清其中的工程关系和款项往来。而邓德锴律师凭借其跨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工程细节,为当事人提供准确的法律分析和解决方案。他的这种复合型能力,为当事人在法律纠纷中赢得了更多的机会,也为法律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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