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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借贷需谨慎,合法权益要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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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1 · 187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瑶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2202311716916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5942898691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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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常易引发纠纷,存在借贷关系认定难等法律陷阱。刘瑶律师凭借专业能力,通过清晰的证据和法律适用,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有效防范此类风险。
恋爱借贷需谨慎,合法权益要守护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认为恋爱期间的金钱往来是理所当然,未意识到其中可能隐藏的法律风险。就像本案中的蒋X和王X,恋爱期间的经济纠葛在分手后演变成了一场民间借贷纠纷。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的刘瑶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为蒋X成功维权。刘瑶律师自2014年起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近200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

确认借贷关系

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复杂,款项性质难以界定。在本案中,刘瑶律师仔细审查双方的转账记录、借条证据。虽然被告王X抗辩借条是被迫出具,但刘瑶律师指出,王X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出具并续签借条,且无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借条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这就明确了双方的借贷关系,为案件胜诉奠定基础。

厘清还款事实

被告王X曾向原告蒋X转账119000元,但刘瑶律师通过调查发现,这些转账均为每月3400元的固定金额,与双方约定的房屋贷款还款金额一致,并非偿还本案借款。这一细节的查明,避免了被告以还款为由逃避债务,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争取合法利息

借条未约定借期内利息,刘瑶律师依据法律规定,为原告主张按一年期LPR计算逾期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本案中,原告主张按年利率3.1%支付逾期利息,符合法律规定,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涉及金钱往来时,无论是恋爱关系还是其他关系,都应保留好相关证据,明确款项性质,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刘瑶律师的专业服务,为当事人排除了风险,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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