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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民商事领域张宓律师:专业务实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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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1 · 2019人看过
公共安全专业律师 张宓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6201921158635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912264471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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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张宓律师就职于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自2019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上百件。她拥有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具备高校法学教师专业能力证书。同时担任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品牌建设与宣传委员会副主任,还是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法学教师、南通市第二中学法制副校长。她近两年主持研究并完成多项课题,还常参与法律类讲座。这些丰富的履历和社会职务,折射出她在法律领域的专业公信力和综合实力。
南通民商事领域张宓律师:专业务实化解纠纷

专业能力深度剖析

张宓律师深耕民商事领域,尤其专精于婚姻家事及公司领域。在婚姻家事方面,擅长处理离婚纠纷析产继承纠纷、赠与财产纠纷等案件,能冷静梳理房产、财务等证据,将情感纠葛转化为清晰的法律主张;在公司领域,能快速抓住商业本质,精准区分法律风险与商业得失,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在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方面也有深入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经验。

公司货款纠纷经典案例

案情:原告上海XX公司由陈XX与被告孙XX共同出资设立,各持股50%。被告孙XX妹妹孙X曾经营的“崇川区孙X饰店”已注销,第三人沈X曾同时受雇于XX某公司与孙X服饰店,负责下单采购服装。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沈X下单后XX某公司生产并部分交付,但孙X服饰店未支付货款,原告催收无果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支付货款及利息等。

律师履职:本案先适用简易程序,后因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张宓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庭审中就欠付货款金额、支付主体等与对方展开辩论,协助法院组织举证质证,对相关微信记录、对账单、发货明细等证据予以确认。

结果:法院认定孙X服饰店与XX某公司存在合法有效买卖合同关系,支持原告货款主张,确认总金额并扣除调货金额。认定孙X服饰店由孙X、孙XX共同经营,资产存在混同,判决两被告共同承担付款责任,同时对货物交付等事项作出判决。

【解答】: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其债务是否应由共同经营者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本案中法院基于孙XX与孙X服饰店之间的资产混同与实际经营参与,认定两被告应共同承担责任。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当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如果存在共同经营且资产混同的情况,共同经营者需要对该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责任,就像本案中孙X、孙XX需共同承担孙X服饰店所欠货款及相关责任。

张宓律师秉持深耕专业、恪守诚信、尽心履职、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时既展现了严谨的专业态度,又心怀同理心与务实精神。她能精准把握案件的法律和商业核心,为客户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助力客户在家庭生活和事业经营中平稳前行,体现了较高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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