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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指控变寻衅滋事罪,律师程序性辩护扭转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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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1 · 1917人看过
导读:一起刑事案件,公诉机关先以强奸罪起诉,一审、重审却分别判寻衅滋事罪,被告人两次上诉。律师精准把握程序要点,紧扣司法解释指出原审程序违法,最终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捍卫程序正义。
强奸罪指控变寻衅滋事罪,律师程序性辩护扭转乾坤!

三十余载刑辩老将的程序坚守

李学清,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拥有三十余年刑事实务经验,累计办理刑事案件600多起。他熟知刑事程序关键转折点,擅长在证据迷局中定位核心要点,是一位坚定的程序正义捍卫者。

指控罪名一变再变,被告人深陷困境

在这起刑事案件中,公诉机关最初以强奸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上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时,公诉机关变更起诉罪名为侮辱罪,然而重审法院未组织控辩双方就新罪名辩论,直接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不服,再次上诉。

程序性辩护成破局关键

李学清律师团队接手此案后,精准把握程序性要点。首先,死守“程序底线”,强调在罪名可能变更时,当事人应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辩护权和辩论机会,未经辩论不得定罪。其次,精准引用《刑诉法解释》第295条,该条明确规定法院拟变更罪名的,应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律师紧扣此条款,直击原审法院的程序硬伤。

程序纠错,重获公正审判机会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在变更罪名时,未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最终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这一结果体现了“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的法治理念,也彰显了专业律师在关键时刻抓住程序之光,为当事人守住公正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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