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寻衅滋事还是聚众斗殴?这场激烈纷争最终判决令人意外!

寻衅滋事还是聚众斗殴?这场激烈纷争最终判决令人意外!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1 · 115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俊全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1201710474722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咨询电话:13481029572
代表案例:11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更多>
导读:最近从一位律师朋友那里了解到这样一个案件,几个年轻人深夜街头起冲突,检察院指控是聚众斗殴罪,但律师却提出不同看法。到底是怎样的情节让罪名认定产生争议?最终的判决又会如何?这起案件能给我们带来怎样的法律启示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讲述。
寻衅滋事还是聚众斗殴?这场激烈纷争最终判决令人意外!

本案由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陈俊全律师代理。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深耕刑事、民事领域,尤其专精于刑事案件,还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

2023年2月4日凌晨2点左右,在大化县大化镇新化路,被告人蓝某某在“布某某KTV”门前对路过的蒙某、韦某等人吹口哨,引发了双方的争吵。蒙某、韦某等人手持碎砖块与蓝某某等人对峙,随后双方发生斗殴,造成四人轻微伤。大化县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对蒙某某、唐某某、卢某某等七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给出了相应的量刑建议。

陈俊全律师作为蒙某某的辩护人,提出了不同意见。他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因为事件起因是蓝某某酒后无事生非、辱骂挑衅,且纠集人员是为了寻求刺激,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同时,蒙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获得了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还有独自抚养幼子的特殊家庭情况,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认为七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考虑到他们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互相谅解等情节,决定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某某、蒙某某、韦某适用缓刑。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法律干货:

1.罪名认定很关键:不同的罪名量刑差异很大,在案件中准确认定罪名非常重要,需要结合具体情节分析。

2.自首和认罪认罚有好处:犯罪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以及自愿认罪认罚,都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3.取得谅解很有用:案发后积极取得对方谅解,在量刑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理。

结语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遇到纠纷要冷静处理,避免冲动行事引发犯罪。即使不幸卷入刑事案件,也不要惊慌,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陈俊全律师是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律所位于南宁市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栋5楼501,大家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多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

遇到诉讼指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